某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员工30人,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办公用品。2011年有关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如下:(1)销售办公用品开具专用发票1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58.5万元,以物换货取得原材料一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0万元(不含税),企业已经确认收入,出租商铺,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2)销售成本120万元。(3)全年购进原材料(包括上述换取的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水费取得专用发票金额6万元,电费专用发票注明10万元。(4)销售费用60元,其中业务宣传费5万元,自制凭证支付给单位销售员佣金2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己知,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0.5万元;城建税1.37万元;教育费附加0.82万元)。
(1)计算当年应纳的增值税;
(2)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费用;
(3)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