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官任免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

A.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从法官或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B.法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C.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依法辞退
D.辞职或被辞退的,应当提请免除其职务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1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故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可知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3条的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第40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法官法》第13条的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故D选项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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