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向商标局申请某商标注册,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于2004年3月1日公告。同年5月 20 日乙向商标局书面提出异议,6月1日商标局作出裁定认为乙的异议不成立,因此在 7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于8月10日作出判决,认为乙的异议不成立。8月26日甲持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当天商标局即给办理。则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是:

A.6月2日

B.6月20日

C.8月10日

D.8月26日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理由:《商标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被驳回后,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计算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