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速冻食品的生产。甲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制造速冻食品的发明专利出资,经评估作价42万元,那么,丙至少还应出资多少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A.8万元
B.48万元
C.68万元
D.158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设丙应出资x万元,那么(X+10)/(X+10+42)=30%,求解得X=8,所以本题选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