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秦某为筹集木料建造房屋,盗伐了他人自留山、责任田等地边种植的零星树木3个多立方米;同时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森林7立方米,则对秦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B.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C.以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滥罚林木罪定罪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盗伐林木罪及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已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条第1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本题中,秦某为筹集木料建造房屋,盗伐丁他人自留山、责任田等地边种植的零星树木3个多立方米,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秦某还实施了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森林 7立方米的行为,又构成了盗伐林木罪。因此对秦某应当以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C项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