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达成了买卖10套电力设备的合同,约定5月甲公司发货。4月23日双方签字,4月25 E1甲方盖章,4月28日乙方盖章。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 )。

A.2006年4月10日

B.2006年4月23日

C.2006年4月25日

D.2006年4月28日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真题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合同的成立要件及其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根据合同法原理,合同的成立包括双方当事人和意思表示一致两大要素。在本案中,甲乙两公司在4月10日已经就买卖电力设备的合意达成一致,此时合同视为成立。但是成立并非意味着生效,因为生效是一种法律价值判断,不同于合同生效的事实判断,还需要满足:(1)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有效;(3)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4)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实质条件。其中,“形式合法”主要是指合同法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某些合同需要经过审批、备案或登记后才能生效。在本案中,由于甲乙公司约定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合同正式生效应该是书面合同签订和加盖印章之后(假定其他三个生效条件也都满足);但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就已经成立。因此正确答案应该是A(4月10日)。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