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1997年3月,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陆小小向高大国支付赡养费200元。2003年7月高大国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每月支付的赡养费增加到300元。对于高大国这一行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按照通常的起诉行为看待,作为新案处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D.不予立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52条的规定,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故本题选项为A。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