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是一家乳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所得税税率为25%。东方公司2011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
(1)东方公司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全面提升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于2011年7月与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东方公司向乙公司定向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每股7元,受让乙公司持有的丁公司60%的股权。
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1年9月经双方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权过户以及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已于9月1日全部办理完毕。本次并购事项前,东方公司与乙公司同隶属于华翔企业集团公司,是华翔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1年9月1日,丁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亿元,负债的账面价值为6亿元,专业资产评估机构以2011年9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丁公司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为11亿元,负债价值为6亿元。为此,东方公司支付评估费40万元,支付券商承销费用500万元。
要求:

说明东方公司在编制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如何确定对丁公司的合并范围。

答案

参考答案:东方公司应将丁公司购买日(9月1日)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分别纳入甲公司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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