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

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民事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两段文言文,完成后面问题。(10分)

【甲】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雎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战国策》二十五·魏四

【乙】秦、魏为与①国。齐、楚约而欲攻魏,魏使人求救于秦,冠盖相望②,秦救不出。魏人有唐睢者,年九十余,谓魏王曰:“老臣请出西说秦,令兵先臣出可乎?”魏王曰:“敬诺。”遂约③车而遣之。唐睢见秦王,秦王曰:“丈人芒然④乃远至此,甚苦矣。魏来求救数矣,寡人知魏之急矣。”唐睢对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至者,是大王筹策之臣无任⑤矣。且夫魏一万乘之国,称东藩⑥,受冠带,祠春秋者,以为秦之强足以为与也。今齐、楚之兵已在魏郊矣。大王之救不至,魏急则且割地而约⑦齐、楚,王虽欲救之,岂有及哉?是亡一万乘之魏而强二敌之齐、楚也。窃以为大王筹策之臣无任矣。”秦王喟然愁悟,遽发兵,日夜赴魏。齐楚闻之,乃引兵而去。魏氏复全,唐睢之说也。

①与:党与,同盟者;②冠盖相望:出使(秦国)的车辆络绎不绝;③约:准备;④芒然:失意的样子,这里指疲惫;⑤任:能力;⑥“称东藩,受冠带,祠春秋”:(臣服于秦国),成为秦国东面的屏障,接受秦国的政治制度,春、秋两季给秦国交纳祭祀的贡品;⑦约:约定,结盟。

——《战国策》二十五·魏四

小题1:解释下列句中加点词的意思。(2分)

(1)夫韩、魏灭亡,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2)魏来求救

小题2:下列句中加点词的意思或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2分)

A.秦灭韩亡魏魏急则割地而约齐、楚

B.寡人五百里之地易安陵 窃为大王筹策之臣无任矣

C.先生坐,何于此 大王之救不

D.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 以为秦之强足以为也小题3:把下面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2分)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

小题4:甲、乙两文里,唐睢都成功地劝说了秦王。不同之处在于甲文靠          让秦王屈服,乙文凭         让秦王信服。(2分)

小题5:《战国策》善记言,甲、乙两文中的人物对话都非常精彩,请从言外之意的角度分析甲、乙两文的划线句子。(2分)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