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河南某粮油进出口公司向俄罗斯出口一批小麦,经洽谈后双方商定,俄罗斯公司进口小麦2000吨,每吨120美元,数量可增减10%。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的金额规定为240000美元,数量为2000吨。这种情况,在不修改信用证的情况下,我公司可发运( )吨货物。

A.2200
B.20D0
C.1800
D.因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条款不一致,拒绝发货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的交易,合同虽然是开立信用证的基础,但银行却与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所关心的是卖方所交的货物是否与买卖合同的要求相符,只要单据与信用证相符,银行就应当付款,至于货物是否与买卖合同相符,那是买卖双方的事情,应由买卖双方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来解决,而不应影响银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在本案中,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的金额规定为240000美元,数量为2000吨。在不修改信用证的情况下,我公司只能发运2000吨货物。如果超过2000吨,货款会超过信用证开列的金额,买方就可以因其与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不符而拒付。因此,本题答案应为B。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2003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 (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的比例;(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 2003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 (2) 2004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4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4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4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 (4) 2005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 D公司于2005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5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 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3) 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 甲聘任B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 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 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