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应从( )。
A.拘留之日起计算
B.逮捕之日起计算
C.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D.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之日起计算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