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食品有限公司是香港商人李某在山东济南投资兴办的外资企业。李某同时还在济南市投资了另外一家经营啤酒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6年因该啤酒企业需要进一套机器设备,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同意贷款,但要求该企业提供担保。于是李某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份办理了抵押手续。依照我国法律,以下关于甲公司的办理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B.只要经过审批机关批准

C.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D.董事会决议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钾、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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