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享有选举权的是()。
A.王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B.李某:去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决13年有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
C.赵某:涉嫌重大走私案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
D.张某:因练法轮功,执迷不悟,被劳教1年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根据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他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