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总货款为100万元,货到付款,甲企业最迟于6月底之前交货。5月份,甲企业在报纸上得知乙企业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财产的消息,为此,甲企业未向乙企业按时供货,甲企业的行为属于(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B.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C.与乙企业解除合同关系

D.甲企业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应当先行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严重丧失商业信誉;④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

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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