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海天有限责任公司是A地区一家大型超市,近年来公司第一大股东赵某和第二大股东林某就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调整问题产生巨大分歧,进而引起严重对立,之后一年多时间内董事会、监事会等皆无法正常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公司营业因而陷入混乱,利润大幅度下滑。面对这种情况,小股东尹某(持股9%)可以寻求下列哪种救济( )

A.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赵某和林某的民事责任

B.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股份,退出该公司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D.联合其他占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股东对公司的请求解散权
股东解散请求权是保护中小股东的重要制度之一,目的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因某些原因陷入僵局的情况下,赋予中小股东一把“钥匙”,打破僵局,终结僵持状态,取回被套牢在公司中的资本投入。
A项:本案中,赵某和林某之间的分歧和对立虽然客观上导致了公司的僵局的出现和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但二人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正常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且就此纠纷本身看,也不能跳过公司直接要求追究两大股东的责任。
B项:关于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3种情况:(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a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很明显,本案情况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况,因而不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
CD项:《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值得注意的是,本条规定要求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0%以上,尹某持股仅为9%,因而需要再联合持股l%或者1%以上的股东才能提起解散公司的请求诉讼。故本题C项错误,D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2009年9月1日,甲乙二人各出资2万元,从南方汽车市场买来一辆二手卡车,准备一起从事长途货物运输。同年10月,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丙,丙表示愿意出6万元购买此车,甲随即将卡车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事后,甲将卖车一事告知乙,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丙买到此车后,年底又将这辆车以7万元转手卖给了丁。丙丁二人约定:买卖合同成立时,卡车即归丁所有,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1.5万元。丙丁二人签订合同后,即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租赁卡车期间,向银行贷款5万元,并将这辆卡车抵押给银行。银行与丙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没有办理卡车抵押登记。2006年10月,丁又将该车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戊。12月,丁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丙归还卡车。丙在得知丁已将车卖给戊后,不愿归还此车,而要求以7万元购买此车。丁不同意,遂丙丁发生纠纷。

假设丙的买车行为有效,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和丁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融资租赁合同

B.丙向银行的借款应由丙和丁共同归还,因为丙和丁对银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丙不能偿还银行到期借款,则卡车应被拍卖,以清偿丙欠银行借款

D.银行对卡车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丁的卡车所有权

E.丙与银行的抵押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