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张某不服在法定期间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请问:如果一审法院重审后仍然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二审法院可以再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两次重审后仍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B.一审法院重审后,张某又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不能再裁定发回重审,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C.二审法院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没有次数限制,当然也可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重审后仍然证据不足的案件,应该宣判无罪
参考答案:B
解析: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经过查证,只有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只就该部分罪行进行认定和宣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不得拖延不决,迟迟不判。A项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两次是不正确的,重审只能发回一次。C选项说没有次数限制就更不正确。D选项也是不对的,二审法院对重审后证据不足的,应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改判,而不是直接宣判无罪。所以只有B选项是正确的,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只能是一次,重审后仍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由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直接改判,二审法院审理后仍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应该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