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开发产品成本,应设置( )两个成本类科目。
A.开发成本和开发直接费用
B.开发成本和开发间接费用
C.实际成本和开发间接费用
D.实际成本和开发直接费用
参考答案:B
解析: 熟悉
[试题解析] 本题考察重点是对“开发产品成本核算会计科目的设置”的熟悉。为了核算和监督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设置“开发成本”和“开发间接费用”两个(基本)成本类科目。“开发成本”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用来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借方登记各成本核算对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贷方结转完工的开发项目的成本,余额在借方,表示在建项目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开发项目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明细账,并在明细账下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属于成本类科目,用以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本科目借方汇集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贷方登记期末分配结转的间接费用,期末无余额。本科目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置明细账,组织明细核算。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对上述成本科目进行分解或合并,开发项目类型较多的单位,可将“开发成本”科目分解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开发间接费用较少的单位,可将“开发成本”和“开发间接费用”两个科目合并为“开发费用”一个科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