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所以,市公安局在复议中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其为被告;而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该案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应当受理,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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