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合同中对企业机构作了以下安排,其中不合法的是

A.合营企业董事会由中外双方各派3人组成

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

C.由外方人员担任总经理,中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D.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理由:本题考查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的人员组成及其职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任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因此,只有B选项的规定不合法。

填空题
问答题

金悦股份有限公司十2000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03年 3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讨论了配股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为24000万股(每股1元,下同),资产总额为 52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5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0元。公司2000、2001、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8%、9.5%、10.9%。预期2003年的利润可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投资新项目,本次拟以每股2.8元的价格向股东配售。
2003年4月18日,公司发布配股公告,5月,配股发行工作完成。6月,中国证监会根据举报,在组织对该公司的检查中发现:
(1)2002年,该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该公司负责人张某要求财务总监李某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李某与会计人员钱某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
(2)在公司申请配股期间,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甲企业认为公司股票将会上涨,便大量买进该股票,使其持有的股票达到8%。当该股票价格攀升之时,高价抛出该股票,获利30万元。
(3)为该公司出具2002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罗某在4月25日购买了该股票,并于5月初抛出,获利2万元。
(4)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也于申请配股期间买入该股票后又抛出,获利7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调整公司财务数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甲企业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注册会计师罗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戴某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