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C.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D.李与周之间的质押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依据《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应届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钱与孙之间的买卖行为,依《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属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且已交付赠与物,故合法有效。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依《担保法》第64条规定,因未实际交付质物,质押合同不发生效力。故本题选项为AC。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