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 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 )元。
A.20638.80
B.21060
C.22932
D.2340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实际收到的价款=(20000-20000×10%)×(1+17%)-(20000-20000×10%)×(1+17%)×2%=2063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