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将一片无人承包的土地承包给邻村村民杨某耕种。双方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以下对该合同的分析,错误的是:
A.本合同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
B.本合同内容不得被擅自变更和解除
C.村委会对合同享有单方变更权
D.本合同不属于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D
解析: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的行政合同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公用征收补偿合同、国家科研课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国家订购合同、公共工程承包合同和计划生育合同。本题中,村委会与村民杨某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就属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特征有:(一)行政合同的行政特征:(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 * * 力。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3)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优益权,具体表现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指挥权、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4)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为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相关原则,通过行政救济方式解决。 (二)行政合同具有契约性:(1)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以行政主体和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2)行政合同订立后,只要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即成为约束行政主体和相对人的权力义务关系的依据。合同内容不得被擅自变更和解除。从上述分析可知,A、B、C正确。需要注意的是,选项B和C并不矛盾,村委会对合同享有单方解除权并不意味着合同内容可以被擅自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只有在合同订立后出现了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法律政策的重大调整、必须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时,才能行使单方变更、解除权。由此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要予以补偿。D项错误,行政合同也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