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供残疾人使用的扶手做法,下列( )不符合规范要求。
A.坡道、台阶及楼梯两侧应设扶手
B.扶手高不小于0.9m
C.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延伸应大于或等于0.3m
D.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0.1m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见《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第7.6.1条。扶手高应为0.85m;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延伸应大于或等于0.3m;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0.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