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委托该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一日上午,李某以书面方式委托证券公司买人某股票。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执行了李某的委托指令,但是在操作中因为刘某违反交易规则进行操作,给李某造成了1万元的损失。那么对此损失:
A.应该由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应当由刘某承担全部责任
C.应当由证券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李某、刘某、证券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测试点] 证券交易中的责任承担。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本题中刘某违反交易规则给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所在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故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