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关于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由工程师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

B.工程量表中虽然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C.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

D.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答案

参考答案:A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东方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与大众实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是关系企业。东方公司负责大众公司的面向国际市场的一系列出口产品的经销,由于销路不错,公司业绩一直稳步升高。贸易上往来频繁,两公司之间的合作在各方面展开,关系越来越紧密。于是,大众公司并人东方公司的建议被提上日程,经过重组,东方公司与大众公司达成收购后者的协议。但是,协议达成之后却发生纠纷,大众公司反对合并的2名股东主张合并协议无效。他们认为,大众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在程序上不合法,大众公司股东会由9名股东组成,在开会讨论合并决议时,有4名股东未出席,而这4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到公司全部股份的1/3,出席股东会会议的5名股东中,代表公司一半股份的3名股东投赞成票,另外2名股东反对,因此,股东会决议未获绝对多数表决权通过,应为无效或可予撤销。2名投反对票的股东表示,如果公司坚持要合并,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由此产生纠纷。这2名股东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根据上述案情回答94--95题:

大众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在程序上的主张,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大众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在程序上合法,东方公司与大众公司的合并协议有效

B.大众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在程序上违法,东方公司与大众公司的合并协议无效

C.两个投反对票的股东的回购要求合法,应予以支持

D.两个投反对票的股东的回购要求违法,应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