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计算题

计算下列过程的加速度:

(1)一辆汽车从车站出发做匀加速运动,经10 s速度达到108 km/h。

(2)在高速公路上汽车做匀加速运动,经3 min速度从54 km/h提高到144 km/h。

答案

解:(1)以汽车运动方向为正方向,汽车初速度为v0=0,汽车末速度为v=108 km/h=30 m/s,所需时间t=10 s

由加速度定义得:m/s2=3 m/s2,方向与运动方向相同

(2)规定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则汽车初速度为v0=54 km/h=15 m/s,汽车末速度为v=144 km/h=40 m/s,所需时间t=3 min=180 s

由加速度定义得:m/s2=0.14 m/s2,方向与运动方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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