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借乙25万元,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并已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该汽车价值18万元。现丙欲购买甲的汽车。下列论述正确伪有: ( )

A.甲应通知乙转让汽车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B.甲应告知丙汽车已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C.设甲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汽车,那么乙可以要求甲另外提供8万元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D.设甲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该汽车并取得价款;那么甲应当向乙提前清偿或向与乙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点] 抵押物的转让
《担保法》第49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依此条,ABCD项均是正确答案。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