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图4.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
(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天;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
(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 12万元。
(5)E、G工序共用同步使用施工机械两台(其中自有设备一台台班单价为500元;租赁设备1台,日租金800元)。E工序原计划工程量18 000 m3,因设计变更实际工程量为20 700m3(合同单价200元/立方米,当实际工程量超出计划工程量10%以上部分,单价调整系数为0.9)
问题1.计算网络进度计划中各工序时间参数,确定关键路线。
2.分析事件1至事件5各事件的责任方,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
3.根据事件1至事件5的背景材料绘制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确定E、G工序共用设备的正常在场时间,合理在场时间,业主应向土建公司补偿的设备台班费。计算全部工程的包含业主方责任的工期、实际工期、补偿工期。
4.事件5发生时E工作的实际工程款。如果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1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罚款6000元。计算事件 1至事件4发生时施工单位应得到工期与费用补偿。
参考答案:
解析:问题1
问题2
(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为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
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因为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
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
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5)E工作由于业主方原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业主方应按增加工程量部分补偿工程费用。E工作为
关键工作,原计划180天完成18000m3,每天计划完成100 m3,增加工程量2 700 m3按计划进度计算增加工期15天应予补偿。
问题3
按照原定施工计划E工作ES=90,G工作EF=320,共用设备正常在场时间为230天。
由于业主方责任A、B工作时间延长,E工作ES=97,G工作EF=342。
共用设备在场时间调整为245天,增加15天,应向业主方索赔机械使用费19 500元。
由于调整后网络图中E工作仍为关键工作,因此共用在场时间不能拖延,按第97天开始使用共用设备即为合理时间。
原计划工期为360天,包含业主方责任的工期为382天,包含业主方责任和公司方责任的工期仍为382天,实际总工期也是382天。
问题4
事件5发生后,E工作实际工程款=[(20 700-18000×1.1)×200×0.9+18000×1.1×200]元
=(162 000+3 960 000)元=4 122 000元
事件1至事件4发生后甲公司应得到的工期补偿与费用补偿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万元=4.2万元 事件2: 5.0万元
事件4:5×6000万元=3.0万元 合计1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