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农民徐某发财心切,于是对从他门前拉过的高压电线打起了主意,他趁着在冬天水电紧张、暂时停电的机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剪下数百米电线,卖掉后得款500元,但造成电力部门自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所幸没有造成人畜伤亡。徐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因为盗窃数额小,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测试点】 破坏电力设备罪。【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的区别,二者的客体和客观方面不同。不要以为盗窃电线就是盗窃罪,要注意本题中徐某盗窃的是在正常使用的高压电线(虽然停电了,但是之前该电线一直在使用,停电只是暂时的,所以此电线应该被视为正在使用的电力线路),所以此时他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再仅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是公共安全。另外也要注意破坏电力设备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电力设备也是财产,但是特定的财物,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与公共安全无关。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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