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张小兰、张亦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反诉的撤诉请求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则本案可以:

A.中止诉讼

B.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终结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测试点] 缺席判决的具体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本题之情形正是符合第131条的规定,可予缺席判决。

解答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