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区,设置镇建制时一般要求非农业人口不足( ),也仍可设置。
A.1000人
B.2000人
C.3000人
D.3500人
参考答案:B
解析: 1984年,民政部《关于调整建制镇标准的报告》中规定:①总人口在20000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或人口在20000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可以设建制镇。②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不足2000人,如确有必要,也可以设置镇的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