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同意继续经营,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进行了公告,并声明公告后3个月内为申报债权期限,如不申报,甲企业不再清偿债务。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由于乙企业工作人员的疏忽,乙企业迟迟未申报债权,甲企业解散2年后乙企业方找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和王某,要求二人承担清偿责任,二人认为企业已清算完毕,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乙企业自己的过错未在甲企业约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甲企业已清算完毕,所以乙企业无权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B.由于乙企业在合伙企业解散2年后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超过了法定期限,所以乙企业无权要求张某和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C.只要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后5年内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张某和王某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所以乙企业何时向张某和王某主张权利,张某和王某均应承担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3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