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4,22)香港的甲公司与英国的乙公司在中国人民法院诉讼,承办此案的法官曾在英国留学三年,英语娴熟,案件审理时( )。
A.可以使用英语、英文
B.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C.如果当事人双方出庭人员均讲英语,则可以使用英语
D.应当使用中、英两种语言文字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使用我国语言文字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