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是( )。
A.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B.城市主干道走向
C.城市人防设施布局
D.高压走廊位置
E.城市防洪标准
参考答案:B,C,E
解析: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主要有以下六项。①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⑤城市防灾工程——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⑥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