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1、对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2、所参加的诉讼正在进行。即从被告应诉时起,到诉讼审理终结时止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可以参加诉讼。在本题中,作为案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也就是在诉讼审理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根据《民诉意见》第144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李某是可以再次加入本案诉讼的。选项A和B错误。

单项选择题 共用题干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的问题。

王霸字元伯,颍川颍阳人也。汉兵起,光武过颍阳,遂从击破王寻、王邑于昆阳。及光武为大司马,以霸为功曹令史,从度河北。宾客从霸者数十人.稍稍引去。光武谓霸曰:“颍川从我者皆逝,而子独留。努力!疾风知劲草。”及王郎起,光武在蓟,郎移檄购光武。光武即南驰至下曲阳。传闻王郎兵在后,从者皆恐。既至信都,发兵攻拨邯郸。霸追斩王郎,得其玺绶。封王乡侯。从平河北,常与臧宫、傅俊共营,霸独善抚士卒,死者脱衣以敛之,伤者躬亲以养之。光武即位,以霸晓兵爱士,可独任,拜为偏 * * 。

四年秋,帝幸谯,使霸与捕虏 * * 马武东讨周建于垂惠。苏茂将五校兵四千余人救建,武恃霸之援,战不甚力,为茂、建所败。武军奔过霸营,大呼求救。霸曰:“贼兵盛,出必两败,努力而已。”乃闭营坚壁。军吏皆争之。霸曰:“茂兵精锐,其众又多,吾吏士心恐,而捕虏与吾相恃,两军不一,此败道也。今闭营固守,示不相援,贼必乘胜轻进;捕虏无救,其战自倍。如此,茂众疲劳,吾承其弊,乃可克也。”茂、建果悉出攻武。合战良久,霸军中壮士路润等数十人断发请战。霸知士心锐,乃开后营,出精骑袭其背。茂、建前后受敌,惊乱败走,霸、武各归营。贼复聚众挑战,霸坚卧不出,方飨士作倡乐。茂雨射营中,中霸前酒樽,霸安坐不动。军吏皆曰:“茂前日已破,今易击也。”霸日:“不然。苏茂客兵远来,粮食不足,故数挑战,以侥一切之胜。今闭营休士,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茂、建既不得战,乃引还营。十三年,增邑户,更封向侯。三十年,定封淮陵侯。永平二年,以病免,后数月卒。

(《后汉书·王霸传》,有删节)

对下列句子中画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郎移檄光武 购;悬赏捉拿

B.发兵攻邯郸 拔:攻取

C.乃闭营坚 壁:驻扎

D.方士作倡乐 飨: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