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企业应在2010年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20.4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至2010年6月30日,甲公司因该项业务确认的负债余额为( )万元。

A.114.0

B.132.7

C.128.7

D.99.6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2010年6月30日,“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账面余额=110+(120-110)/5×2=114(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为18.7万元,故负债余额=114+18.7=132.7(万元)。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