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4月4日甲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请逮捕,可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4月8日市公安局认为决定有错误,申请复议,4月12日市检察院复议维持原决定,省检察院于4月14日收到甲市的提请复核意见书,省检察院应当在什么时间以前作出复核决定( )

A.38826

B.38828

C.38835

D.38836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我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6条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的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的 15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如果需要改变原决定,应当通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撤销原决定,另行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必要时,上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由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办理。

选择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甲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 2003年1月,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和E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2008年1月,乙公司依法变更为甲公司。其中,截止2007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亿元,乙公司变更为甲公司后的股份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2)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份总额为2.5亿元,甲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甲公司拟申请发行股票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元,拟筹资额32000万元。
(3)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价值为6000万元。
(4) 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7年2008年2009年
营业收入200038004000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的净利润13562532282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120016003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22001600
注:公司2009年末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5) 甲公司与其控股股东A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同类药品的生产和销售。
(6) 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王某同时担任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说明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