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A.未经许可人同意,没有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许可人的名称

B.未经许可人同意,将该商标扩大使用到不同类的商品上

C.未经许可人同意,修改了该商标的图形

D.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许可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常识,考查商标侵权行为的样态。《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际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据此,D项“合同期满”,再继续使用,则符合第一种样态,构成侵权行为。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理论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这样的一种政府: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至高控制权力归属于社会整个集体;任何一个公民不仅对行使这种最终主权有发言的权力,而且,至少在某些时候,被要求能在政府参政议政中发挥作用,亲自履行某种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责……很明显,能够充分满足社会一切要求的唯一政府是全体公民参加的政府;任何参与,即使是担任最小的公共职务……但是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城镇的社会里……所有的人亲自参与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因而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一个完美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

——约翰·穆勒《代议制政府》

材料二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八条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十二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二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覆议。……第四十三条国务 * * 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作者对“理论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如何定义的?在实践上他认为最可行的方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