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底标高不同时,砖基础的砌筑顺序应为()。
A.低处砌起,由高处向低处搭接
B.低处砌起,由低处向高处搭接
C.高处砌起,由高处向低处搭接
D.高处砌起,由低处向高处搭接
参考答案:C
解析:[说明] 参见《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3.O.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基底标高不同时,砖基础的砌筑顺序应为()。
A.低处砌起,由高处向低处搭接
B.低处砌起,由低处向高处搭接
C.高处砌起,由高处向低处搭接
D.高处砌起,由低处向高处搭接
参考答案:C
解析:[说明] 参见《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3.O.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