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资源税的课税数量,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某油田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B.某煤矿对外销售自己开采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C.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的,以使用的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所以,选项A、B的叙述均是正确的。资源税法律制度还规定,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所以,选项D的叙述是正确的,选项C的叙述是不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