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王小二在旁听其弟故意伤害一案中,违反法庭秩序,当庭侮辱作证的证人,且不听审判长的警告制止,影响恶劣。经院长批准,对其可予以何种处罚( )。

A.罚款500元或者拘留13日

B.罚款1500元或者拘留15

C.罚款800元或者拘留10日

D.罚款2000元或者拘留15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涉及刑事审判的强制措施。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61条之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