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一房二卖问题。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对于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故本题答案为C、D项。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
我就职的第一家公司是一家美资公司。员工餐厅位于办公楼的三楼。某天晚上我加班到近十点钟,离开时发现整个办公楼里只剩下我,但走廊的灯全都亮着,多浪费呀,我心里想着,不仅关了一楼走廊的灯,还爬上二楼三楼,把灯全关了。
第二天早会上,外籍经理说:“昨天是哪位员工最后一个离开的办公楼感谢他为公司节约考虑熄灭了所有的灯。但是,从安全的角度,我们要让所有走廊通宵明亮,因为夜班员工可能要到三楼进餐,黑暗的楼道容易摔跤。我们付出的是有限的电费,但避免了潜在的伤害。”
我就职的第二家公司是一家英资公司。负责安全的经理给新员工的安全培训中说:“一旦发生火灾,公司不需要你们去救火或者去抢救公司财产。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产,人的生命最宝贵。你们要做的是保证自身的安全,迅速撤离,在确保自身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拨打119火警电话,请专业人员来灭火。”
到底什么是最重要的
我不禁联想到20世纪80年代讨论的大学生张华为救落入粪池的老大爷而牺牲,以及前些天报道的中学生为抢救落水同学,自己再也没有上来的事情。
我想说,我们应该从小就教育下一代,好好爱惜生命,不要教育或诱导他们不管自身条件,不计客观效果,盲目舍己救人。对生命的珍视和爱护程度体现着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让他们在救人时,能够客观权衡。西方国家从来没有过这样舍己救人舍生抢救国家财产的教育和舆论导向,他们受到的都是生命至上的人本主义教育。但我在国外绝少看到危难或交通事故时有人袖手旁观,遇到紧急情况总有很多自发自觉的救助者,从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人性的光辉。但从我们这些懵懵懂懂跳下河去再也没有上来的孩子身上,我感觉到的只是痛惜和痛心。
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责任。
(一冰《经历“以人为本”》)

作者看到西方在哪一点上与我们不同:

A.别人在危难时绝少有人袖手旁观。
B.遇到紧急情况总会有人自觉救助。
C.受到生命至上的人本主义教育。
D.没有救人舍生教育和舆论导向。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