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共有9名董事。该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3名董事在同一次事故中去世时
C.三分之一的董事认为必要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形。《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