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章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民法院依照生效判决书强制执行章某转让公司的股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通知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B.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 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C.章某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D.股权转让后,应修改公司章程,并须召开股东会表决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该条规定,法院强制执行转让股东股权的,法院有义务通知公司及全部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而不是只通知公司,所以A选项不正确。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而不是满30日,所以B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74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须再由股东会表决。”根据该条规定,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注销,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所以C选项正确。股权转让后,应修改公司章程,但是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东会表决,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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