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赵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
A.行政赔偿决定
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
D.维持决定
参考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城关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城关派出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本题中因为瓜已经被抢,行政复议机关再作这样的决定已无实际意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故B项为正确选项。
A项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应基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本案中赵某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本案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复议机关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所以不应作出赔偿决定,故而A项是错误的。
第29条规定,(行政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