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辖区公安局民警王某在所辖范围执勤时发现甲乙等人在一录像厅内进行赌博,王某准备将甲乙等人带回派出所时,遭到了甲乙等人的反抗,王某即用随身携带的警棍将甲的头部打伤。事发后,区公安局认定王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遂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王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下列关于此案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为超越职责范围

B.区公安局对王某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

C.王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职务行为,因为其正在执行职务

D.王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是合法的,区公安局不应当对王某进行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本案的关键是区分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王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将甲打伤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仍然属于公务行为的范畴,区公安局应当对此行为承担责任并追究王某的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处罚行为,而对公务员滥用职权行为的处罚是不适用的。所以区公安局对王某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是错误的,区公安局应当根据有关的规定给王某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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