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10月1日,张某为其8岁的女儿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20年期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的定期寿险,身故受益人为张某。2010年5月22日晚,张某的妻子李某携带其女儿从11层办公楼跳楼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应该()

A.不给付保险金

B.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C.给付部分保险金

D.因被保险人的死亡性质无法确定,可不给付保险金,也可以协商赔付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张某的女儿年仅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理解其行为的性质和预见行为的后果,根据《保险法》,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自杀的不受两年的限制,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保险金。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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