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关于乙在审理中反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乙的反诉不能成立
B.乙的反诉可以成立
C.虽乙的反诉不成立,而只能另行起诉,但考虑到这两个诉之间有牵连,从方便的原则出发,可以合并审理
D.本诉与反诉当然合并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在案例中,乙的母亲被甲的女儿推倒造成“尾骨骨折”而引起的经济损失赔偿诉讼,其原告应为乙的母亲而非乙,其被告应为甲的女儿而非甲,这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法律关系。这不符合反诉的条件。因此A是正确的。但是这两个诉讼法律关系有一定的牵连性,依方便原则,可以合并审理,但不是必须合并审理,因此AC是应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