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甲(男)与中国人乙(女)于1990年结婚。1995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2004年甲在法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5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A.法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
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测试点] 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68条: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依此,本题ABCD项均属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