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大学教授,2011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取得当月工资收入8000元;
(2)取得年底双薪6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0000元;
(3)受邀为境内某企业演讲,取得演讲收入60000元,将其中的15000元通过民政局捐赠给贫困地区;
(4)从某A股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5)当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6)12月26日减持其持有的10000股限售股,该股票收盘价为19.68元。限售股信息如下:该股份公司2006年4月25日上市,上市首日收盘价为13.92元;该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技术尚未升级。证券公司在李某减持当天即履行代扣代缴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假定李某最终该限售股股票成本无法提供。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减持限售股,就限售股应该向税务机关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5500

B.6500

C.9800

D.10000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证券公司按规定计算扣缴每股个税=13.92×(1-15%)×20%=2.37(元),李某减持股份每股应纳个税=19.68×(1-15%)×20%=3.35(元),李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35-2.37)×10000=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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